完善考核机制 提高实施效果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在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开展规划考核评估,促进规划科学实施上,着重抓了3方面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一五”环保规划,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重点工作,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规划实施。2011年3月,接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开展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后,江苏省即成立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终期考核各项工作。先后召开4次协调会,研究部署考核评估重点工作;作为牵头单位,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建立定期协商会办机制。成立了考评技术组,落实专项经费,组织相关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评估考核。聘请6位知名专家对评估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提供技术支撑。


  扎实开展考评工作。在考核机制上,坚持完善制度、提高实效。根据规划要求,注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基本形成以减排考核、流域治理考核、生态创建考核、小康环保考核为重点,年度核查、中期评估、期末考核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考评体系,做到每半年对污染减排、流域治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等规划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定期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查找规划实施薄弱环节,研究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在考核要求上,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建立环保、发改、统计等多部门联合会审制度,注意搜集整理第一手基础资料台账,对各地自评材料及重要考核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在考核方法上,坚持评考结合、量化定性。建立自下而上的分级考评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组织自评,省考核领导小组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抽查。突出对污染减排、流域治理等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对部分缺乏定量指标但比较重要的规划任务,采用定性评估、分档赋值的办法进行评价。


  注重考评结果应用。为应用好考评结果,实现考评效用的最大化,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在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创造性地设立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把环境质量指标实现情况、公众对城乡环境保护满意率等作为考核核心指标,对各地是否达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求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制定《江苏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将履行环保领导职责、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等作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修订《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省级环保引导资金补助市县部分采用按因素切块分配的方式,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等作为计算资金切块分配额度的重要因素。四是建立环境形势分析制度,将规划考评结果作为研判当前环境形势、谋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生态省重点工程的推进,对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加快推动规划的全面实施。五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2500万元,对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奖励;对环保任务落实不力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政府领导、挂牌督办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