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资金支持 加强能力建设

“十一五”以来,江西省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规划财务工作,坚持以规划财务工作推动环保事业发展、以环保事业发展促进规划财务工作思路。主要做法是:



  创新争取资金思路。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主要做法是“多联系、提比重、增项目、出政策”。“多联系”就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往来与沟通;“提比重”就是千方百计提高能力建设资金占环保专项资金的比重;“增项目、出政策”就是适时向省政府、省财政厅提出开设环保资金新项目、出台新政策的请求。二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主要做法是“多活动、勤视察、出提案”。“多活动”就是经常与人大、政协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活动;“勤视察”就是经常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环保部门视察;“出提案”就是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增加环保资金、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交提案。三是加大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力度。主要做法是“定目标、抓督查、给奖励”。“定目标”就是建立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目标责任制;“抓督查”就是厅领导分片包干,赴各市、县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给奖励”就是把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资金项目分配挂钩,对任务落实得好的单位给予重点倾斜。


  创新能力建设思路,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一是明确目标、全力推动。提出用4年时间,全面建设完成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二是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提出每个设区市局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8000㎡,每个县(市、区)局一般不少于3000㎡。三是上下协力、筹措资金,采取上下协力、一县一策的办法。四是加强督察、严格考核。建立厅领导分片包干督察责任制,每位厅领导负责联系1~2个设区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创新财务管理思路,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从2010年1月起,将分散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对全厅10个预算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按照人员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的思路成立省环保厅财务核算中心。二是实行政府采购阳光交易制度。采取规划财务部门牵头、使用单位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管理模式,全面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实行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所有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复后方可实施;项目完成后,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