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拘留就可以了吗?

 据报道,杨某在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开了一家非法小电镀厂,用后的电镀液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向外排放。环保部门找到杨某,杨某置之不理。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依法对其强制停产,杨某竟将法院封条擅自撕毁。3月14日上午,法院依法对杨建国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这也是湘潭首例因为环境污染问题被拘留的案子。


  对于这样一个污染钉子户,依法行政拘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吸取教训,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震慑污染企业。但是笔者思考的是,仅仅拘留就可以了吗?


  非法小电镀厂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这家企业在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能在眼皮底下建厂开工,说明环境监管工作存在一定漏洞,没有及时遏制环境污染。同时,当事人对环保部门置之不理,说明环境执法偏软,造成一些企业主对环保工作不重视,所以才胆大妄为,随意排放。


  拘留只是一种手段,虽能惩罚当事人,但无法弥补污染造成的损失。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功夫要做在前头。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宣教,尤其要向其宣传环境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树立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