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亟待建立

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久前发布,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这一限值与WHO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但是,我们距离WHO提出的指导值(10μg/m3)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对此,本报特邀相关专家进行探讨,呼吁建立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希望对读者有所借鉴。


  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多项科学研究成果说明,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不论长期暴露或短期暴露,不论暴露水平的高低,城市人群暴露在PM2.5浓度水平均会对健康产生有害效应,构成严重威胁。


  欧美国家和WHO(世界卫生组织)在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中均把PM2.5作为标志性指标。PM2.5环境质量基准是指空气中PM2.5对特定对象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最大浓度。我国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还没有基于完整科学理论和足量实测数据支持的空气颗粒物环境质量基准文件,缺乏PM2.5污染特征与健康危害关系的科学数据,导致制定环境标准的科学依据不够充分,不能给出PM2.5对生态系统和人群健康的风险量值。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建立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


开展PM2.5基准研究迫在眉睫


  ■阅读提示
  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可为降低PM2.5对健康和生态的影响提供指导,为空气质量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为制定适合当地目标的政策提供多种选择。


  当前,在PM2.5研究方面,由于缺乏更精密的方法和更灵敏的效应指标,难以准确确定PM2.5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阈值,很难得到PM2.5浓度及其组分与特定的健康水平之间的定量关系。这些定量关系的重要性在于:可用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当前污染水平下的死亡或发病风险;预测PM2.5降低情况下可获得的健康改善程度和健康收益;用于评价降低PM2.5污染干预措施的成本收益。


  欧盟和美国等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修订,而进行这些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环境基准文件。因此美国和欧盟等国家不断地开展和汇集大量关于环境基准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环境基准文件不断地进行更新,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


  目前国外的PM2.5基准信息内容远不能满足我国需求,相关的出版物和文献信息也很缺乏,这给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我国PM2.5质量标准和质量基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2012年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但是有关PM2.5的很多科学问题尚未开展深入研究;缺乏有关PM2.5污染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如污染水平、时空变化、理化特性、来源等监测、检测和相关研究资料;PM2.5污染特征与健康危害关系的科学证据不足;我国PM2.5理化特征和人群遗传背景与欧美存在较大差异,制订相关质量标准和防治对策时不能照搬国外研究成果;环境标准体系缺乏一套基于完整科学理论和足量实测数据支持的PM2.5环境质量基准体系作为科技支撑;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环境健康、生态毒理等基础研究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相对滞后。


  这些都给环境标准的完善和修订,给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带来了困难。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可以为降低PM2.5对健康和生态的影响提供指导,为我国空气质量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为制定适合当地目标的政策提供多种选择。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开展PM2.5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工作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