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监测急需哪些改进?

国务院最新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PM2.5、臭氧等的监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发布的《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对PM2.5、臭氧等的监测工作。


  为更好地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应的监测工作需要有哪些改进?“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科研工作重点有哪些?本期特刊登相关理论文章,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借鉴。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相比,污染物浓度仍保持在高位水平。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环境空气污染类型正从以一次污染物为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并存的复合型空气污染,从城市的局地污染发展为城市群的区域污染。灰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呈现出煤烟型与氧化型污染共存、局地污染和区域污染相叠加、污染物之间相互耦合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


  要准确全面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认识其发展和演变规律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确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需要全面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现状特征及其污染物的来源。此外,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恰当、其实施效果如何也需要依靠环境监测结果进行检验。因此,环境空气监测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基础,提高监测水平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