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

 在目前环境污染事故高发的形势下,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污染事件发生是当务之急,然而,环境风险管理的理念虽已深入人心,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环境风险管理的定义不够清晰。针对企业、行业、区域等不同主体,环境风险管理的内容不尽相同,环境风险的对象认定难以把握,可能会遗漏一些重大的风险源。其次是缺乏不同主体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导致其环境风险等级也相应模糊,在目前环境应急力量还很薄弱的情况下,眉毛胡子一把抓只会是事倍功半。第三是环境风险管理的科学指导不足,尤其是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现场风险检查需要进一步规范。第四是有些地方因意识、人员力量和技术水平等因素限制导致环境风险分布情况不明,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完善之前,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与核心,风险管理该从何入手?结合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1年调度或现场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笔者认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要明确“五个重点”。


  一是明确重点地区,分级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的重点地区指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频率较高、影响程度较大的地区。在华东地区,位于长三角的江、浙、沪三省市环境容量有限,污染企业众多,许多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总体上还处于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期,是华东督查中心环境风险管理的重点地区。据统计,2011年发生在苏、浙两省突发环境事件超过华东地区总数的80%。不同区域重点或非重点地区的确立应基于地区自然社会发展现状、风险企业数量规模、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多个层面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对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管理。


  二是明确重点时期,针对性管理。根据统计,华东地区突发环境事件主要集中在2月、6月~9月。分析原因,2月处于春节假期,容易产生环境安全意识松懈,导致操作过程中发生生产事故从而导致环境事故;6月~9月是南方地区自然灾害高发期,特殊的自然气候条件增加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相比之下,企业或地方政府对因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薄弱,环境隐患较为突出。6月~9月也是很多企业停产检修高峰时期,事故多发、易发。因此,相对于日常时期,重大节假日、自然灾害高发期及各类敏感时期应予重点关注、重点防范,分析不同时期环境事件的特点,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三是明确重点行业,档案化管理。统计结果表明,从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类型看,化工(石化)企业是高发行业,占总比例的64%。发生事故的化工(石化)企业水、气污染事件各占46%,所有气污染事件均与化工(石化)企业有关,且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大,水污染事件也常会威胁到水源地安全。因此,要摸清区域化工(石化)等高风险行业,确定重点防范企业清单,对其生产、储存等每个环节严格监管,收集重点防范企业各个环节的环境风险信息,逐一建立风险源信息档案,确立环境风险“身份”,实现监控准确化、管理精细化。


  四是明确重点化学物,全过程管理。2011年发生多起由爆炸、火灾等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气体污染事件,大多涉及氯、氨和硫化氢。此类事件影响范围大、危害人员多,往往造成大量人员转移及多人不同程度中毒,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导致群体性事件。通过对区域内剧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排查,结合历年环境事件的影响情况等,筛选出这一区域需重点防范的剧毒有害化学物质名录,将涉及其生产、使用等所有的相关环节都纳入监管视野,每个环节均要建立清晰的进出台账,从“出生”到“消亡”进行全过程监管,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或减少此类影响程度巨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产生。


  五是明确重点类型,联动管理。2011年华东地区由于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直接或间接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比例超过77%。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加强,尤其要在节假日期间、高温停产期间、停产检修期间提高意识、规范操作,尽量避免生产事故,从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交通事故是引起突发环境事件另一个重要因素。华东地区水路、公路运输发达,对饮用水水源地沿线化学品运输流动性风险源要加强控制,严加防范,尤其要加强洪水、台风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化学品交通运输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由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对于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这两个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诱因,单靠环保一家显然力不从心,需要环保部门与安监、交通等多部门加强联合,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联合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