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应具强制性

人们在购车时,除对汽车的品牌、型号、外观、特性等比较关注外,往往会忽视车内空气污染对人体的伤害。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设定限值,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南从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在车内污染方面的维权有了依据,但指南并非强制性标准,还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


  建议:由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牵头建立权威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发布机构,像中国新车评价规程(C-NCAP)那样,定期对市场上的新车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发布,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内空气质量信息,使消费者真正对车内空气污染有知情权;对于各地的检测机构必须要求通过国家的资质认证,能够出具国家认可和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尽快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转变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点带面,由环境保护部、卫生部、人社部牵头,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国家环境与健康政策法规,重点抓监测与防范,实现源头控制,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污染问题。


  点评:
  车内空气和车外空气一样,都是人们必需的。PM2.5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车内的空气质量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