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普法力度需加强

 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环境执法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环境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形势下,环境执法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多年环境执法经验,笔者认为,环境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普法还不到位。


  一是环境普法思想认识有差距。少数环保干部认为,环境普法工作开展多年,但环境违法现象仍屡禁不止,认为环境普法作用不大。还有一些环保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认为普法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内效果难以衡量。环境普法思想认识的差距导致环境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方法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环境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一些地方环境普法宣传依然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讲解者讲得口干舌燥,旁听者听得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宣传效果。一些地方仍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形式进行环境普法宣传,效果不甚理想。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导致公众不能深入了解环境法律,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环境参与意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对环境执法缺乏了解,甚至同情排污者,给环境执法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环境普法保障机制不完善。由于环境普法检查考核力度不强,工作激励制度尚未建立,环境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的形式上,不能深入。甚至在一些地方,环境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


  下一步,必须加大环境普法力度,丰富环境普法宣传形式,建立强有力的环境普法保障机制。


  提高认识,建立环境普法领导机制。做到“两个坚持”、“五个到位”:坚持把环境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把环境普法工作纳入环保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惟有如此,才能切实把环境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坚持创新,丰富环境普法宣传形式。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通过开办环境法律栏目,普及环境法律知识。重视日常宣传,虽然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但是日常宣传教育往往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注重法治实践,通过透明执法、阳光执法等实践活动,把环境执法的过程变为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把环保维权和排解环境纠纷的过程作为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


  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地方政府要积极探索高效能的保障机制,为环境普法和执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表彰和奖励认真完成普法任务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提高其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组织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罚。落实环境普法工作经费,努力改善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