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超标需内外兼治

根据某地试行的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程度大于入境断面的地区,要按超标倍数实行资金扣缴。近日,按照去年的监测结果,6个地方将为这一流域的水质超标“买单”1118万元。


  这是将经济手段用于环境监管,激发各级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内在动力,其作用初步显现。不过,笔者以为,“扣缴”之举虽然有效,但并非灵丹妙药。“扣缴”的钱由当地政府“买单”,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在少数官员眼中,断面水质达不达标无所谓,反正“饭碗”照端,工资照拿,“乌纱帽”照戴。


  李宗吾在自己最著名的厚黑学说里提到过一个词,叫“锯箭”。大意就是医生给中箭者诊治,只把露在外面的箭杆锯掉,而不管扎入肉内的箭头。而实质上,治疗的关键在于,如何找准并剜除内部的“箭头”。断面水质管理如果止步于扣缴,就有可能落入“锯箭”的泥淖。“内伤”不治,隐患不除,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断面水质达标和提高水质的问题。


  “挖十口浅坑不如挖一口深井。”只有挖深井者,才能得到甘泉。同样,治理断面水质超标,也不能浅尝辄止,要“内科疗伤”。


  首先,要查明症结,搞清楚这6个地方的跨界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究竟超在哪里。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追根溯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查明真相。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会诊”,从中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提出前瞻性意见,督促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症下药,层层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使断面水质趋向好转。


  其次,把对事的监管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对事的问责与对人的问责结合起来,将断面水质管理与官员的命运、前程等挂钩。严肃的问责是一剂良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党政纪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责任人有警示作用。


  第三,督促未达标的地方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弥补管理漏洞。要想让河水清澈见底,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源头控制污染。事实上,任何问题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常规有效的制度,是最可靠的铜墙铁壁。完善规章制度,治理断面水质,从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与源头、全过程控制相结合转变,不断提高断面水质。


  对于断面水质超标进行“内科疗伤”,不能满足于就事论事。更应由点及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同时,找出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督促各地对照查找不足,及时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