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绿色财政推动可持续发展

  生存与发展、人与自然关系和谐是经济社会的永恒主题。自从出现了国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来体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又是政府通过财政政策、金融货币政策来主导、引导的。因此,财政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直接关系并影响着经济发展行为与方式、生活方式与观念,进而直接影响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的格局变化。由此可见,科学的执政理念、财政理念对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显得重要和迫切。


  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草地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具有区域性、有限性以及一定程度上的不可逆性,因此极为珍贵,决定了人类未来生存发展的质量与根基。税收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类指标的反映,必然涉及各类企业实体的经营活动以及城市化建设等,而其厂房等基本建设、生产商品以及生产(或消费)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等,又必然会与土地、水、生产的资源物(如造纸厂、家具厂需要木材等)发生关系,并影响、改变着它们的性质。可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耕地占用税的增长变化,既直接透露出经济是否增长的信息,也间接、隐性地透露了占用侵蚀土地、污染水质或土壤、无度或过度开采动植物资源等信息。正是由于这些信息是间接、隐性地透露,因此大多数人关注和关心的是财政收支的金额规模变化,很少有人关注财政收入种类、结构对可持续发展影响的重要性。


  由于税收收入分类科目没有将间接、隐性信息作为公开、直接内容予以设置,造成了财政收入指标缺乏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元素的属性。我们看到了税收增长的数据,却不能从增长的税收收入数据后面看到每年有多少农用地消失、有多少土地及水源被污染、有多少湖泊和湿地被蚕食、有多少公众因污染而染病等。非税收收入方面亦然。如果任由这样的收入科目继续被保留和持续征收下去,对自然生态和环境的影响后果必然是严重的,甚至是不可逆的。


  根据政府职能活动和开支的具体用途,现行财政支出分类科目分为两种: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前一种的类级科目包括外交、国防、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17类;后一种的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12类。


  不难看出,部分财政收入与部分财政支出的款项存在缺乏有机关联的问题,取向上也存在矛盾与冲突的情况。也就是说,人们通过目前的分类科目设置只能单一地看到收入或支出,不能全方位、联系地看问题、思考问题和系统地解决问题。制酒、造纸、制药、冶炼等行业亦然。一方面产生税收收入,一方面增加国家污染治理费用支出,两者的收支规模与比例如何,恐怕没有哪个部门真正清楚。由于缺乏关联,政府财政继续征收着污染企业的合法税收,支出着不断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支出,难以走出“边污染、边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收支循环怪圈。淮河治理、太湖治理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现代国家财政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运行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笔者建议如下:


  我国亟待科学设立财政收支分类科目,建立财政收支分类科目关联指标。这样既可以减少和消除政策制度间取向的矛盾与冲突,以此避免或杜绝盲目收取不该收取的财政收入行为和浪费大量宝贵资源的财政支出行为,更能有助于政府和广大公众宏观、整体、全视角地看待现状、认识形势,科学谋划未来。


  当前的税收收入指标应进行改革。一方面,增加影响生态生存安全的附加指标(如细分属于污染性的企业个数与征税总量及税收总量占比情况等),以反映宏观、真实的情况;另一方面,改革报表填报机制。这个报表应由税务、国土、工商、环保、水利、财政等部门联合填报。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反映上述部门是否依法履职的一个重要渠道,可以形成相互制约、共享信息、一体化管理的机制。


  总之,收入分类设置的纯经济性及其表达给政府和广大公众的单一性信息,是可怕和危险的。收入必须取之有道、有度。这个道和度的标志就是:在有限空间、有限生态资源环境条件下,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生态和环境的行为必须是有限度的、有约束的,对涉及影响特别是长期影响土地等生态资源的经济行为必须制止,确保财政收支分类表中的税收都是绿色税收收入,是可持续发展元素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