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要细化环保要求

  当前,要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除了加强环境监管之外,还要强化环评审批的作用。实践工作中,审批项目时往往侧重技术层面的审核把关,采取专家审查、现场勘查等措施评估环境影响,最终做出通过与否的决策。但是,如何通过环评审批环节,对企业进行环境教育、提醒和警示,却很少有人考虑,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审批后续监管带来了压力。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3点创新举措,进一步发挥环评审批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一是当面给予环评批复。对于企业来说,环评批复是一张“入场券”。而后续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和环保部门打交道的并不多。因此,可以当面给企业批复的方式,在给企业批复的同时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当面提出环保要求,加深企业对环保的理解和认识,重视审批后的环保工作。


  二是全面提出环保要求。当前,环评批复文件对企业提出的后续环保要求比较笼统,内容相对偏少,操作性和可行性不强。为此,应当全面、具体地提出环评文件、专家评审中提出的重点要求,明确限定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时限、规模和应当达到的效果,提高批复的约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直面提出警示措施。无论在环评批复过程中,还是当面送交环评批复时,都应当明确告知没有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将受到法律,对企业产生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