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占补平衡”须叫停

  近年来,不少地区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将“占补平衡”以求“总量不减”的耕地保护政策套用在湿地管理上,堂而皇之地大肆占用自然湿地建养殖场、搞房地产,然后新建数量相等的人工湿地(通常利用取土坑、采矿场、塌陷点等)补充自然湿地的缺口。这一做法,在某些地区甚至被当作先进经验为推而广之。笔者认为,湿地的“占补平衡”,实际是自然湿地减少和人工湿地增加的平衡,而这实际上是一种伪“平衡”。


  众所周知,湿地生态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生态和环境功能。自然湿地自然进化进程较为平缓,水质相对优良,土壤污染较轻,自然资源丰富,系统内食物链长,食物网复杂。这样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好,生态和环境功能强大。


  而人工湿地是人为设计建造,其水体中常有居民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水质指标值通常远比自然湿地低劣。另外,人工湿地自然度小,资源品种单一,食物链短,食物网简单,生物多样性水平很低。这样的生态系统稳定性能较差,生态和环境功能较低。


  由此可见,就生态和环境功能而言,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根本不在同一水平上。自然湿地的生态和环境功能很大,而人工湿地的生态和环境功能很小。也就是说,自然湿地比人工湿地的价值要高得多。既然二者的反差如此之大,那么,为什么人们还在不停地蚕食自然湿地,不停地推行“占补平衡”呢?对此,笔者要大声疾呼,湿地的“占补平衡”不可取,这不过是侵占自然湿地的另一种形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