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先好过秋后算账

  广佛肇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2010-2020年)近日发布。根据规划,三市联手整体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将首次突破辖区界限,实施跨界河流的生态补偿机制。


  这一规划要求,对跨界断面水质未达到阶段目标或规划目标的,按照“类别差距越大赔偿额度越大,污染越重赔偿额度越大”和“地表水有偿使用功能”原则,污染方向受污染方支付赔偿金;优于水质目标的,由受益方向保护方给予补偿。


  笔者以为,广东省此举有利于改善水域水质,促进广佛肇绿色优质生活圈的建设。然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虽然方向正确,也能够取得一定的治理成效,但是毕竟带有滞后性和间接性。倘若等到结账时,发现跨界断面未达到阶段目标,污染方赔了钱,但污染已造成,再想弥补已经相当困难。更何况,污染方赔偿与水质好转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污染方支付了赔偿金,不等于一定会痛下决心,为治理污染竭尽全力,也不代表能遏制住辖区内的河流污染势头。


  无论赔偿还是补偿,都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促进跨界河流水质好转。而促进跨界河流水质好转,过程比结果来得更重要。一些跨界河流未能达标,甚至污染严重,与不重日常治理或者抓而不紧有很大关系。因此,治理跨界河流污染,除了要秋后算账——污染方向受污染方支付赔偿金之外,重在坚持预防为先,最大程度地实现防患于未然。


  要打好跨界河流的治理主动仗,首先需要各地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其次,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跨界河流污染,各地政府应出台激励措施,发挥用水敏感企业、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等的作用,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第三,积极主动地把各项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既要对跨界河流断面进行重点跟踪监测,掌握最精准的数据;又要密切监测跨界流域水质的变化情况。对于跨界断面水质未达到阶段目标的,要做好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判断等工作,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并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建设性建议;形成责任明确、具体细化的制度体系,变跨界河流的应对性监测为预警性监测,变阶段性监测为常态性监测。只有这样,实施跨界河流生态补偿机制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