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合力减排POPs

  2001年我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4年公约对中国生效。2007年,国务院批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实施计划》),明确了中国的履约目标、战略和行动计划等,确定了分阶段、分区域和分行业稳步推进履约工作的实施路线。


  多年来,各省市按照《国家实施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履约工作,积极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的淘汰、削减和控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湖北省作为履约示范省市之一,高度重视POPs污染防治和履约工作,将消除和削减POPs列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了POPs减排。


  安全处置历史遗留的POPs


  在农药经营流通过程中,因包装破损、过期、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废弃农药,以及各地收缴的禁用、伪劣农药长期分布于广大农村地区,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废弃农药得到安全处置。在履约工作的推动下,自2007年开始,湖北省对农村地区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了集中收集和处置。截至2010年,共收缴和处置各类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1000多吨。2011年,在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开展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和处置项目”的支持下,湖北省根据省内历史遗留废弃农药POPs废物较多、分布范围广、标识不清、贮存条件简陋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处理、处置计划并统一部署,通过各市州环保、农业、供销等部门齐心协力,完成了废物的调查、收集、转移和处置工作。截至2011年10月底,共转移废弃农药2000余吨,处置1200吨。全省废弃农药基本得到妥善处置,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推进含多氯联苯废弃电容器的处置工作。湖北省初步确认约有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变压器6000只。自2005年至今已陆续处置了一批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其中,为保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核心区水质安全,湖北省历时4年、投入1.16亿元开展了东风汽车有限公司20世纪末期封存填埋的5000余个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此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丹江口库区水源保护地的生态安全,也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的环境安全。


  注重加强二恶英排放行业监管


  湖北省建立了POPs污染源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了二恶英类排放源调查,初步构建了二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同时,通过督促二恶英排放企业采取高效布袋除尘、设置二次燃烧器和急冷装置等控制二恶英生成的有效措施,鼓励企业选择先进工艺、优化工程设计,实现了常规污染物和二恶英的协同减排。


  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POPs防治示范。2010年8月,在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开展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项目”的支持下,孝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结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了高温蒸汽集中处理设施技术改造示范工程。目前,工程已达到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实用、节能、安全、高性价比和全方位环保的技术要求,可以有效削减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二恶英以及其他污染物。通过项目实践,湖北省总结摸索出了一套覆盖绕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包装、运输、暂存、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医疗废物处理模式。


  全面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为消除电子废弃物在拆解过程中因无序拆解和焚烧产生二恶英及其他污染物的现象,湖北省积极推动家电拆解处理工作,确定了6家定点拆解处理企业。建立了武汉城市圈废旧电池集中回收网络,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形式,使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武汉城市圈模式”初见成效。


  开展禁止和淘汰使用含POPs的杀虫剂示范


  为削减和淘汰三氯杀螨醇的使用,减轻滴滴涕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宜都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的“全球环境基金三氯杀螨醇生产控制和综合虫害管理(IP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2010年,宜都市建设完成IPM技术集成核心示范区3万亩。示范区严格按照IPM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和管理,使主要病虫害防治效果大幅提升,不仅替代了含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的使用,有效减少了三氯杀螨醇生产和使用带来的滴滴涕污染问题,还提高了农作物的种植水平,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和新POPs替代研究


  湖北省以控制污染场地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对群众健康隐患大的污染场地为重点对象,针对全省7宗土地,包括石油化工、农药、电镀等行业的废弃污染场地,相继开展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了土壤治理工程修复方案,并启动了治理工作。


  在新增POPs物质领域,湖北省综合考虑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确定优先领域,开展多部门合作,推动替代品研发工作。其中,针对不含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酸类化合物的“织物三防整理剂”的研发工作,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得到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


  湖北省在POPs削减淘汰和污染防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是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履约工作的一个缩影。


  中国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10年来,通过一批示范项目,帮助上海、广东、陕西、宁波、重庆等省市率先开展能力建设和POPs削减淘汰工作,并逐步在全国铺开。通过开展全国性的POPs调查,带动地方摸清底数,培育建立了地方POPs管理队伍;通过举办培训,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提高了地方的POPs管理能力;通过对二恶英重点排放源、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状况开展监测,推动了二恶英监测实验室建设,提高了POPs监测能力,夯实了POPs监管基础。
  在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制定完成省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POPs监督监管和污染防治已列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议程。


  记者在“中国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各地将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组织、落实好地方POPs污染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任务,通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推行清洁生产等方式,降低重点行业的二恶英排放强度,加强对已查明POPs废物的无害化管理和安全处置,逐步开展POPs污染场地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