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力如何影响国际竞争力?

  消费者对环境品质需求、环境成本内部化、环境稀缺性和公共性、贸易规则的例外条款是环境保护成为国际竞争力组成部分和手段的主要原因。


  消费者对环境品质需求、环境成本内部化、环境稀缺性和公共性、贸易规则的例外条款是环境保护成为国际竞争力组成部分和手段的主要原因。


  第一,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品质要求和需求是国际竞争的主要动力。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价值观念、消费观念发生变化,形成强烈的绿色产品偏好。目前世界绿色消费总额每年超过3000亿美元。另有调查表明,67%的荷兰人、80%的德国人、66%的英国人和80%以上的美国人在选购商品时会考虑到环境问题或愿意支付高额的环境成本。这样,有环保特征的产品和其他竞争产品相比就会具有差异性,更符合人们需求,从而获得有利的竞争力。


  第二,环境成本内部化是影响国际竞争力的根本。环境成本内部化是将环境成本作为生产者成本的一部分计入产品总成本。这样,环境因素成为与资本、劳动、资源、技术等要素并列、同等重要的生产要素,进而反映到价格上。例如,一国设立较高的环境标准和环境要求,这样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该国市场短期内就必须适应这些环保要求,付出额外的适应成本,降低竞争力。


  第三,资源环境的稀缺性和公共物品属性使其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是一种资源和公共物品,环境容量是有限的。稀缺的环境和资源具有重要经济功能和经济活动的承载能力:一是提供工业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原材料和能源;二是可吸收、容纳、降解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三是向人类社会提供自然服务,包括生产过程与环境之间物质和能量的直接物理交换和福利效益。当资源被过度消耗、环境容量被大量占用时,质量下降,稀缺性上升,单位生产边际成本提高,竞争就会产生,而且随着稀缺程度提高越发激烈。


  第四,贸易协定中的环境例外条款使其作为竞争手段具有了合法地位。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加深,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旨在形成一个一体化、互惠互利、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歧视待遇的多边贸易体制,但同时又规定了保护环境等例外条款。例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规定,“在……前提下,本协议不应禁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者实施下列措施:(b)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必要措施……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结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定补贴分为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3种,其中“改造现有设施使之适应由法律和/或法规所提出的新的环境要求而提供的资助”为不可申诉的补贴。这些规定为借环境保护之手保护其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提供了合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