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重点工程有哪些?

  围绕“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以总量控制、质量改善、风险防控和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规划》统筹提出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农村环保惠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及人才队伍建设等8项重大工程。据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污染治理投资需求约为3.4万亿元(均按当年价累计,不含运行费),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4%。优先实施的8项重点工程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


  重点工程投入以企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中央政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支持。为保障重点工程投资落实,《规划》提出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环境保护,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重点工程投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