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面临哪些压力和挑战?

  作为一个化学品生产大国,不断增列的公约受控名单,不可避免地会给我国的履约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和挑战。那么,我国现有化学品环境管理现状如何?我们将面临哪些压力和挑战?


  对此,胡建信教授认为,我国新增POPs相关研究基础薄弱,履约技术支持能力亟待提高。虽然近年我国开展了不少有关POPs的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但针对新增POPs的研究活动十分有限。


  从监测体系来看,我国现有POPs监测体系还比较落后,不能满足对新增POPs污染控制的需求。如服装生产行业基本很难检测判定其采用的织物处理剂是否含PFOS,而质检部门也无法准确认定进出口产品中是否含PFOS、多溴联苯醚等化学品。


  胡建信教授还指出,我国履行公约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建立。新增POPs目前未列入我国任何化学品管理名录,我国缺少一部针对工业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问题的综合性环境管理基本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条例,这导致我国在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管理、控制重大化学品危险源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另外,目前大部分PFOS、硫丹和六溴环十二烷生产和消费企业对于这些物质将面临控制的信息才刚刚掌握,尚无力投入其替代品和技术的开发。而且国际资金对中国的资助力度又十分有限,为此,新增POPs的替代技术的开发以及未来开展削减、控制和淘汰行动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如何进一步应对挑战?


  作为一个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政府,面对这样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对此,胡建信教授建议,一要早谋对策,降低履约成本。及早掌握新增POPs生产和消费情况,制定相关政策,限制新增POPs的生产和应用,避免不必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研发、推广替代技术。二要尽早为新增POPs控制管理做好准备,建议国家在财政预算中考虑履行POPs公约的专项配套资金(或基金)。三要建立和完善化学品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现有化学物质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毒化学品排放与转移登记、公共知情与参与、重大环境事故防范与应急等为基本制度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预先控制新POPs和其他化学品带来的环境和健康危害。四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新增POPs既带来技术挑战又带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机遇。五要加强对新POPs控制技术和控制对策的研究。加大新增POPs基础研究投入,深入认识我国POPs污染特征,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控制技术和替代技术研究,推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商业化进程。此外,还应尽快完善我国POPs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