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被污染土地的双重效益

江苏省环保局长会议近日在南京召开,省环保厅厅长表示,江苏全省已布设260个监测点进行土壤监测。特别是化工企业搬迁后土壤污染严重的,要对土壤进行修复。同时,江苏还在泰州建成了省内首个二恶英实验室,全面监测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


  土地乃人类及万物生存之本,土地遭受污染的最终结果是危害人类自身,但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对环境特别是土地的污染在所难免。曾几何时,我们把扩展可用土地的目标对准“开荒”上,试图用开荒来弥补人们所需土地资源的不足,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挖肉补疮。事实上所谓的“开荒”其实就是与万物在争夺自然,违背自然规则,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因此,被污染或糟蹋的土地,要想办法修复再利用才是解决土地污染问题的可行且有效的方法。


  虽然没有看到权威部门确切的数据,但可以想象,多年来被工业污染后闲置或撂荒的土地绝不会是小数字而且恐怕各地都有。环境保护部门虽然加大了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土地污染,但土地被污染后的治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某些企业因为搬迁或倒闭撤出后,遗留下的烂摊子以及因道路改变、拓宽所遗弃的废旧公路等,虽然没有完全被化学污染,但同样失去了作用,这样所造成的土地浪费如果不抓紧修复,时间越久所付出的修复投入就越高,浪费所造成的损失自然也就越大。


  对污染土地的修复似乎是一个新的课题,但需要修复的土地却是一个现实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没有像江苏这样将其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巨大的修复费用恐怕是一个非常棘手和绕不开的问题。污染或浪费一块土地轻而易举,但要修复一块土地,使其再回到可耕种或可健康使用的状态,就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对于某些物理和化学双重污染的土地,恐怕还不止于此。


  对于修复污染土地,我们不能只算经济账。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的可耕种和可使用的土地每年都在减少。修复再利用污染的土地,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新的土地减少势头;另一方面可以刺激政府部门加大对污染企业治理的力度,用修复土地的艰难来促使政府部门真正从思想深处来重视环境保护,不再为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这么一算账,势必会对一些行政官员在做出某项决策时产生很大触动。综合两方面来考虑,修复污染土地的潜在效益都会大于眼前的投入。因此,江苏修复被污染土地的举动既是深谋远虑,也称得上是审时度势之举。


  实际上,对土地的修复既是工业化发展道路上的必需,也是一个地方为环境污染所应该承受的代价。有句话叫“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些地方的某些污染确实难以避免,属于历史问题,但更多的土地污染本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这些地方的领导受利益驱使对环境重视不足才导致污染严重的后果。应当说,现在投入资金进行修复既是归还历史欠账,也是为忽视环境保护付出应有的代价。无论从哪方面来分析,修复被污染的土地都应早计划、早实施,这既体现出一个地方领导的胸怀广阔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更体现出地方政府领导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付诸于行动,其意义巨大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