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让群众得实惠

  记者:重庆市去年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目前“创模”工作进展如何?


  曹光辉: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环保工作以“创模”为平台,以总量减排为抓手,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十一五”是重庆环保工作飞跃发展的5年。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步伐保持一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也持续改善。环保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以及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今年是重庆“创模”的攻坚之年,目标是要努力实现“两个基本”,即“创模”规划的重点工程基本完成,“创模”26项指标基本达标。



  记者: “创模”对重庆市环保工作产生了哪些影响?


  曹光辉:“创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工业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重庆市在工业企业全部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环保能力显著增强。重庆市建立了市、区(县)、乡镇管理体制,明确了所有乡镇的环保机制。同时,在特殊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协助区(县)环保局做好监督、收费工作,协助解决环境问题。


  同时,重庆市设立了专门的应急机构,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监察能力显著增强。


  第三,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参与环保,真正让群众得实惠。重庆市设立“12369”环保投诉热线、市长公开电话、局长信箱,重庆市环保局还开通微博,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


  同时,在河流整治中,把一些河流湖泊周边建设成休闲场地,真正把“创模”工程变成群众满意工程、惠民工程。



  记者: “按日计罚”措施实施后,引起了广泛关注。重庆市在完善地方法规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曹光辉:重庆市在减排过程中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按日计罚”就是其中之一。


  “十一五”期间,重庆结合自身实际,在环境立法方面取得突破。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实行“双重罚款”,同时处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此外,还要加倍征收排污费,最高可加收5倍排污费。在这些严格的措施下,目前重庆市环境违法自动改正率达到95%。


  重庆市还设立环保法庭,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和渝北区人民法院已经成立了环保审判庭。通过创新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 “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加到4项,重庆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完成减排任务?


  曹光辉:为做好“十二五”减排工作,重庆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同时,有关部门专门制定总量减排规划和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总量减排的每个项目都经过规划,在推进时间上得到保证。此外,还对项目进展实行督察、督办、考核和问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同时,重庆市继续推进“创模”工作,对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督察、考核、奖励和问责。区(县)政府或有关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领导受到问责的,可以同时启动“环境保护区域(行业)限批”。


  “十二五”期间,重庆市还将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减排专项经费,5年内将补助约16亿元。进一步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明年计划将新增的两项指标纳入交易范围,运用经济手段推进减排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