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及光化学烟雾防治重点

 臭氧及光化学烟雾的防治重点包括: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氮氧化物、区域联合控制光化学烟雾等。


  目前我国很多大城市臭氧的大气浓度呈现上升趋势,表现为我国传统的煤烟型大气污染已随着燃煤污染控制力度加大、城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而转化为以机动车排放为主导的光化学烟雾污染。空气污染的主要矛盾已由燃煤污染转变到光化学烟雾污染。臭氧污染控制应该尽快提上日程。


  臭氧浓度与其前体物排放的变化存在着复杂的响应关系,研究臭氧对其前体物排放变化的敏感性,对于认识光化学反应体系的动力学作用机制、掌握臭氧对于前体物排放变化的响应规律、制定有效的污染源排放控制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很多城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很高。臭氧及光化学烟雾的防治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包括机动车尾气、加油站油气挥发、涂料、工业生产排放等。除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外,需要加强涂料、工业生产排放的控制。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情况与美国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相当。在此条件下,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可以立即达到降低空气中臭氧浓度的效果。


  控制氮氧化物: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包括机动车尾气、发电厂等燃烧装置。在城市,机动车的排放是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在区域范围,燃煤、燃气电厂的排放是区域大气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应尽快要求在建和新建的这类电厂安装和运行脱硝设施。


  区域联合控制光化学烟雾:我国多个区域大气污染排放一直在快速上升,使得大气污染由点状连成片状,臭氧及其前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在区域内城市间的相互输送形成了典型的区域污染特征。控制大气中臭氧的浓度,必须通过光化学烟雾的区域联合控制来根本控制臭氧和光化学烟雾。


  首先,构建臭氧及其前体物的监测网和光化学污染预报、预警体系。构建臭氧及其前体物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网,建立和完善光化学烟雾预报模式;参照欧盟的臭氧通报阈值和警报阈值,制定臭氧浓度超标情况下应急控制措施预案。


  其次,鼓励技术创新,大力推广低排放和零排放机动车。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现代超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主要通过逐步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来控制。但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大量增加,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的根本性解决需要依赖低排放和零排放的机动车。以混合动力和电动车为代表的低排放和零排放的机动车是未来机动车技术发展的方向。


  第三,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优良、便捷、舒适的公交系统可以缩短城市居民汽车的出行距离,从而达到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目的。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公交系统存在着线路混乱、公交汽车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利用科学的规划手段,优化公共汽车线路,以达到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污染排放的目的。


  第四,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实现碳减排和空气污染控制的共同效益。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活动都需要消耗大量能源。由于这些能源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同时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及大量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等空气污染物,带来了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并对气候变化有较大的贡献。在低碳城市建设中,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以及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可以同时减少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在保护人体健康、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取得更大的共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