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新政中的制度创新探索

  新政中进行了诸多制度创新探索,包括流域产业退出、转型或创新,流域同防同治,市场型环境政策工具和强化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执法权力等探索。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湘江治理新政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了诸多的创新探索。


  1.流域产业退出、转型或创新的探索。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从规范流域内的人类活动着手,调整流域产业结构,从源头上控制整个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使其保持在水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湖南在产业退出或产业转型和升级方面进行了探索: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凡是产业退出的企业均可获得相应的二氧化碳补偿资金;在株洲市规划局公布的清水塘地区远期发展规划中,传统的冶炼、化工、建材企业在逐步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将淡出清水塘经济发展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工业、环保制造业、物流等多项物耗能耗低、产出高的新型产业。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是抢占新一轮制高点、提升湖南长远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湖南将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基本途径,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为推动体制改革、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2.流域同防同治的探索。为扭转湘江流域边治理边污染的尴尬局面,湖南省委、省政府一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流域同防同治,改变“单兵作战”的局面。湖南省先后通过实施了《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2006~2010)》、“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长株潭为重点,湘江污染整治进入多部门配合、核心城市同防同治的新时期。在制度的设计中,湘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由省里主要领导负责,流经8市的市长都是成员,并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

  3.市场型环境政策工具的探索。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许多国家正以不同的形式逐步得到实施,这是当今世界环境管理制度的一个潮流。长株潭城市群在资源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费改革、污染责任险、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改革方面获得全国率先试点权。


  2008年11月28日,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正式成立。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随后,湖南省政府发布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暂行办法,并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细则。省环保厅从2010年开始组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各市州环保局组建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所。


  湖南省近几年还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湖南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的18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企业。


  4.强化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执法权力的探索。

  2009年,湖南省机构改革很多部门都还没准备到位,湖南省环保局就已经顺利升格为厅,成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环保厅除了延续经年的罚款、停产整顿、关闭等常见的行政手段外,最有力的利剑就是“区域限批”。随着国家和省财政对于环保项目补贴和投入的增加,环保项目批复也成为省环保厅一项重要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