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物资库怎么管理?

  据报道,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污染(含辐射事故)事故应急等应急物资储备。


  据了解,和深圳市一样,目前国内很多地区也开展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这对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起了重要作用。


  但笔者认为,在各地的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3个不平衡现象:


  一是应急物资的需求与应急物资库建设能力的不平衡。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财政状况较好,应急物资库建设顺利、物资储备充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正好相反。而这些地区又因为急于发展经济,常常对一些项目降低门槛,因此环境风险相对较高,在进行应急处置时经常处于被动境地。

  二是应急物资储备种类不平衡。目前多数应急物资库中存放的大都是处置物资,防护物资常常是没有或很少;同时,处置物资基本都是普适性物资,缺少应对本地区环境风险的专用型物资,针对性不强。


  三是应急物资库建设区域布局不平衡。一些财政状况好的地区,可能县一级都有应急物资库,而且应急物资储备比较齐全;财政状况不好的地区,可能一座应急物资库都没有,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由于不能及时提供、调运应急物资,很容易坐失良机,导致损失加大。


  对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颁布环境应急物资库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分类、采购、保管、使用、更新、失效物资处置等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的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建议各地在建立应急物资库时,遵循以下原则:


  物资社会化采购原则。政府可以与企业签订购买协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政府购买其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或产品作为应急物资;也可以由政府先期采购一批可以作为企业生产原料和中间产品的应急物资储存在这些企业中,由其代为管理,并在生产中使用,从而保证应急物资一直处于更新状态,避免仓储物资需要定期更新,而过期物资也需要处置的问题。同时,还必须要求这些企业一定要有固定的物资保有量,以便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能够由其负责及时运输到现场。


  物资有效使用原则。即以集约化使用应急物资、提高应急物资使用效率为目的,根据各地辖区内的工业及风险源特点,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库;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建立环境应急特种物资库,储备专用设备和物资;把特种物资库设立在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并委托其管理,这样既可作为社会化物资用于企业的平时生产,也可在处置突发事故时,由这些企业员工直接带到现场使用,提高处置物资使用效率。


  物资联动管理原则。出台应急物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环保、水利等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平台,制定台账,统一调度,综合协调使用,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