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三权”,依法行政

  用好环评审批权,服务经济发展。环评审批是环保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参与宏观决策的主要途径,是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一项权力。权力大,责任也大,一定要慎用环评审批权,在用好、用活上下功夫。一方面,不能轻易说“不”。服务发展是环保部门的首要职责。眉山市创造性地建立了提前介入制度,主动上门服务,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为重大项目上马争取了时间。另一方面,要敢于说“不”。严把环评准入关,敢于面对压力,做忠诚的环保卫士。


  用好环境监察权,树立环保威信。环保部门的威信来自于执法监督,“威”是靠严格执法“打”出来的,“信”是靠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立”起来的。严格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要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避免同一个违法行为在不同的地方执法结果不一样的情况发生;灵活执法,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眉山市为用好环境监察权,创新建立工作台账制,探索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监管“统一一个尺度、统一一个程序、统一一个规范、统一一个效果”。


  用好环境监测权,强化技术支撑。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权,就是环保部门的“话语权”、“裁判权”。准确把握环境监测定位,核心任务就是“三个说清”,即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要注重运用监测成果,善于捕捉环境监测数据中反映出来的重要信息,切实将环境监测数据作为各项工作的依据。


  环境监测有质量才有力量。2011年,眉山市创新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年”活动。通过规范和优化监测流程,保障环境监测有一个严肃、严谨的质量控制过程,进而维护环境监测的诚信和话语权,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来提高监测人员素质,进一步强化监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