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一再挑战执法底线?

  在某地日前召开的一次环境执法动员大会上,一位基层环境执法者的发言引起了关注和共鸣。他说,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家企业有污染现象,执法人员对企业及时给予了警告。后来按照创新执法程序,对这家时常被发现存在污染现象企业的法人进行了约谈,讲明了道理。在之后的一次执法专项检查时,还提前进行了温馨提示,要企业及时做好准备。然而,在检查中发现,这家企业的污染仍然没有得到治理。


  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情况下,企业胆敢置环境法律法规于不顾,顶风作案、污染环境,是谁给了他们挑战环境执法底线的胆子?他们缘何敢知法犯法,藐视环境执法?这些都需要广大环境执法人员反省。

  笔者细细想来,主要原因无非有二:第一,有些企业缺少环境意识,不懂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企业经营是市场行为,以获取经济效益为最大目标,但若说完全不懂环境法律法规,就有些站不住脚。如上文中,执法人员已实行多次告诫,企业不懂也该了解一些了,怎么能一直揣着明白装糊涂?第二,企业背后有强大的保护伞,有人在暗中罩着违法排污企业。在一些地方,排污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当地政府力行地方保护主义,一味地纵容企业违法排污。受到体制问题的约束,在地方政府的压力之下,当地环保部门往往无能无力,致使平时执法软弱,仅有打雷之声,没有下雨之实。


  对以上原因进行分析,笔者认为,首先环境执法一定要严,如果证据确凿,环保部门的一次提醒算是警戒提示的话,那就不应该有第二次提示。目前,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还无法达到对每家违法排污企业都去苦口婆心地规劝,如告诉企业要检查,要抓紧治理等。在污染面前不能自毁执法权威。诚然,在法律的刚性之中要考虑人性执法,但也要有执法的底线。仁至义尽了,如果还一味迁就,那就有纵容的嫌疑了。在已经警告的情况下,企业如果拒不改正,环境执法人员就应该毫不客气地果敢依法处罚,做到定性要准、处罚要快。


  其次,要想彻底杜绝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必须打掉这些企业背后的保护伞。如果当地政府领导与违法排污企业沆瀣一气,势必造成不公正现象,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国家应加大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保政绩考核力度,使其摒弃惟GDP至上的发展观念,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