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教师有偿家教不该禁

最近山东、浙江等地出台相关对策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给个说法。山东禁止,浙江其实也要禁,工作日内禁,节假日允许。其实我认为这两个地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主要原因如下:


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如果进行限制是干预了教师的基本权益。
虽然教师有偿家教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教师在8小时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权益还是应该保护,不应该立法的形式禁止。目前提倡素质教育的确过了头,出现乱象。许多中小学教师趁机放弃自己的责任,在正常的学习时间不给学生布置作业。害得家长们不得不在课外重新出钱给孩子们报班上课。因为最终的中考与高考还是以分数来录取。这条如果不改,家教市场就永远不可能消灭。有些老师在校白天养精蓄锐,晚上则剩机跑到外边办班捞外快,的确令人愤怒。但愤怒归愤怒,权力归权力。教师8小时之外的权力,只要不违法,还是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的。因为有这个庞大的家教市场需求,你不让教师做,总会有别人去做。让非教师的人来做,其实对家长也是最不好的选择。除非你出台政策把按分数录取这条政策也给改了,需求没有了,自然就不会有有偿家教了。


禁止有偿家教只能是欺负县及县以下的中小学教师,大中城市根本禁不了,因为查处成本天量,这样就不公平了。
在小镇或者县城,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查处还容易些,在大中城市,教师家教不家教,几乎是很难被发现,也是很难查处的。即使规定了,查处问题也是一个天大的成本。所以规定不规定没区别。规定了,最后又没有人去查处。或者政府部门相整谁了,再查,带来的问题更大。


如果真要禁,那公务员有偿服务也一样要禁。
有些人讲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是国家法律从来没有讲教师就是公务员。再者了,公务员在8小时之外捞外快,法律规定禁止了吗?如果真规定的,所有公员人员都要禁止,也要规定所有公务员也不能提供有偿服务,包括给企业剪彩,出席会议等都不能有任何收入。但这其实是做不到的。因为查处的成本太高。有谁在八小时之外被盯着你干什么?


倒是可以禁止老师为本班学生进行家教应该不收费。
如果教师为本班的学生家教收费也太出格了,倒是可以立法禁止。否则的话,容易出大问题,引起家长与学生的不满。但其他学生,教师通过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提供劳动获得报酬应该是正常的,如果通过法律来进行限制,那是对教室权力的粗暴干预。


另外,教师自己办公司倒是可以禁止的,可以出台政策限制教师办公司经商,这个倒是合法的。
什么该禁不该禁,一定要公平对待。不能对待老师一个政策,对待其他群体又一个政策。只要全社会各行业都遵守的,就是可以立法同意或者限制的。单独对一类群体出台他在8小时以外时间该干什么或者不干什么,是不应该的。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