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关税将“多退少不补”

  尽管从6月6日至8月6日的关税被暂定为11.8%,2个月后各家企业将分别缴纳多少关税,却也已切切实实地摆到了企业面前。
  依照流程,终裁结果公布前的半年都将是中欧双方的谈判期,不过征收较低的11.8%税率的前两个月是谈判的“黄金期”。樊振华告诉记者,在终裁结果公布前的这半年时间,这部分惩罚性关税将以欧洲进口商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实施。“也就是说欧洲进口商如果要选择中国太阳能板,就要缴纳相应关税比例的保证金,自然这部分罚金最终将由国内企业支付,但也会影响到欧洲企业选择国内产品的积极性。”
  作为被欧盟抽样的7家企业之一,如果初裁结果不改变(继续维持47.6%的平均税率),2个月后英利将面临37.3%的税率,而另一家光伏巨头天合光能将面临51.5%的税率。
  “欧盟判定企业该承担多少税率有两条标准,首先是企业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占比,其次是产品本身的售价和成本之间的价差。”钱晶解释道。
  而距离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结果还有将近半年时间,在此期间中国企业交纳的临时关税将如何处理?樊振华表示,欧盟将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终裁结果税率高于初裁结果税率,欧洲进口商此前所缴纳的保证金无需追加;而终裁结果税率如果低于初裁结果税率,则超出部分的保证金还将退还给相关欧洲进口商。”
  专家观点
  对谈判结果
  “谨慎乐观”
  “要让欧盟成员国感受到压力。”对于即将开始的新一轮谈判,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告诉记者,此前欧盟成员国对欧盟委员会初裁的投票结果是18国反对、4国支持、5国弃权。但由于欧盟委员会在架构上独立于各成员国,所以尽管多数国家投出了反对票,欧盟委员会仍坚持发布了征收11.8%关税的初裁决定。屠新泉表示:“而终裁时各成员国将再次投票,不同的是这一次它们的投票,将直接决定终裁结果是否能通过。”也就是说,如果欧盟成员国坚持和原先一样反对对中国光伏产品征重税,这一反对将有约束性,欧盟委员会将不能征重税。
  屠新泉建议,谈判方式也可多样化。除政府、协会层面的沟通外,国内光伏企业也可在这场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可以加大和多晶硅生产商等欧洲光伏行业的合作,让欧洲市场内部的不同声音也能发出声音,从而影响最终的投票结果。”此前援引瑞士独立研究所Prognos的一份研究报告,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内的1000多家欧洲企业在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中表示,一旦征收惩罚性关税,最严重情况下欧盟将有24万人失业,造成270多亿欧元损失。而德国外贸和批发商协会主席伯尔纳明确指出,在光伏案中,对中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给欧盟企业带来的损失将远远大于给其带来的好处。
  “一旦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只会造成双输局面。在两个月的协商期里,我们要积极应对欧盟提出的各项条件。”屠新泉表示,他对于谈判结果表示“谨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