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进展慢 规划博弈成主因

两年前,4家国内大型电力公司全数拿下了首批海上风电4个特许权招标项目曾引得一片艳羡;但如今,它们的进展却并不顺利。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过多渠道了解到,本应在2011年年中获得国家能源局审批的4个项目,目前都没有上报到国家能源局,最快上报时间可能在今年6月底。
  之所以进展缓慢,维斯塔斯公司的一位高层昨日就表示,是因为虽然企业中标了,但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并不够。
  审批推迟1年
  国家能源局曾在2010年推出了我国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总计为100万千瓦,全部都在江苏省。其中,两个近海项目分别位于滨海和射阳地区,装机各30万千瓦,而东台及大丰则各有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
  当年9月的开标会上,某企业曾投出了0.61元/千瓦时的超低电价,令市场所震撼。因为相比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工程无论是建设或者是运营难度上都更大,但目前我国陆上风电标杆电价也不过是0.61元/千瓦时。
  随后,包括中电投、鲁能及华能新能源等多家公司将上述四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瓜分。但昨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告诉本报记者,截至目前,上述四个项目没有一个获得了国家能源局的审批,整个特许权招标的进程是较为缓慢的。
  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员,其答复是,特许权的项目是要(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后才能被核准并开工的,但据其所指,他们都没有上报。
  多位知情人士告知本报,某中标企业是在2010年10月拿到中标文件的,而据当时的时间表,应在9个月内能获得国家能源局的核准,也就是说2011年7月前后,该项目应该可以开工了。但目前所有项目都被推迟,因而整个进程至少比原计划延迟了近1年。
  一位熟悉特许权招标工作的专家向记者介绍,被国家能源局核准的项目,要由中标公司委托有关设计院或者其他机构做相应的前期工作。
  这些前期工作包括测风、地质勘探、测量、支持性文件、可研报告等等。如果某一个工作未完成,那么当地政府或企业,都无法向国家能源局提交材料并获得核准文件。
  另一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就“支持性文件”方面总计为八个,涵盖了海洋部门、海事部门、国土部门、电网等等。目前,有企业因海事部门的文件审查还在进行中,所以也还不能达标,估计最快6月应会获海事部门认可并提交给国家能源局。
  规划博弈成主因
  上述四个项目都是央企或大型企业所获得,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为什么海上风电的这4个特许权项目会被延迟呢?
  据记者掌握的信息,目前四个项目被耽搁可能与海洋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部分规划存在异议有关。
  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按照原来的规划,30万千瓦的两个近海风电项目——滨海和射阳项目,原来做的用海面积规划是150平方公里,但海洋主管部门认为这一海域资源(即用海面积)可能有些大,因而目前调整到了50平方公里的用海面积。
  而东台项目,则从原来的海域使用规划位置,向海洋深处推进了十多公里,使得海上风场的用海面积有所缩减。
  也有报道称,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在2010年对东台的海洋功能区划做了调整,新增了“工业与城镇建设区”类目,其中包括可供临海企业、工业园区和供沿海市政设施、滨海新城等建设的海域,因而国家海洋局要求海上风电项目向深海布局。不过,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国家海洋局的直接证实。
  一位央企内部的某新能源业务负责人向本报说道,用海功能和海域使用面积都是海洋主管部门来负责的,该部门若对项目的这些规划有异议,那么企业就不能完整地拿到8个支持性文件,自然不可能被国家能源局核准。
  国家能源局上述官员说,以前在做规划时并没有说过有些内容是不能调整的,“所以,即便是有调整,也是正常的。”
  一位曾经参与海上风电前期工作的专家也透露,由于一些规划需要修改,因而部分企业也出现了相应损失,“在提交报告前,部分企业投入的资金应该在4000万元左右。”
  而一位风电领域的企业高层表示,除了资金上的损失之外,因为规划的改变,对未来海上风场的运营也可能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