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网格化环境监察趟新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在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传统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模式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作为基层环保部门,处于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最前沿、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线,面对日益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将监管关口前移,做到环境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
山东省枣庄市以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以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形成了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力争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责任网格化
划定市级网格两个、区级网格17个,明确四级网格责任主体
围绕推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环境监管机制,枣庄市环保局按照行政区划,对全市进行网格划分,确定了两个市级一级网格、17个区级二级网格。
市级网格以区(市)行政区划为主。其中,水以流域水系分布为重点,气以区域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重点。区级网格由各区(市)环保局根据各区(市)辖区内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对所辖管理区域进行网格再划分。
例如,滕州市以四大流域、水源地保护区、经济工业园(区)及污水处理厂集水区为划分依据,划分为A、B、C、D4个网格;台儿庄区根据区环保局现有人员、机构设置和地域特点,划分为3个网格;高新区依据现有行政区域规划格局,对辖区兴仁、兴城及张范3个街道办事处实施整体化网格管理。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枣庄市各级网格明确了网格责任领导、网格联系人、网格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等4级责任主体,实现逐级负责制。其中,市及各区(市)环保部门的分管局长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网格联系人由市及区(市)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网格直接责任人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全市所有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任务也全部分解至一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
记者从《枣庄市环境监察区域、流域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表》上看到,每个网格监管区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联系领导的姓名,网格内排污企业的名称,属哪级监管、哪个类别,均一目了然。
据介绍,枣庄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察一级网格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人员对二级网格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同时,枣庄市还建立完善了岗位轮换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并将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建立健全责任管理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管理分类化
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为重点管辖网格,网格化与精细化监察同步推行
在划分网格的过程中,枣庄市注重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本级的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地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针对环境监察工作实际情况,枣庄市积极拓宽监管内容,把危险废物、辐射源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集废水、废气、噪声、危废、辐射、新建项目于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由市级、区级网格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执法任务并实施联动,统筹协调,共同完成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根据要求,枣庄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辖区环境监察机构做好工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
各区(市)环保局负责本级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的实施,划分监管网格、制定工作规程、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精细化环境监察要求,依分工对网格内的企业开展监管工作,并指导相关乡镇环保所开展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
枣庄市要求各网格执法人员摸清辖区污染底数,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掌握各类排污企业情况。其中,包括生产工艺、原料产品、污染治理设施种类数量、处理效率,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守法情况,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枣庄市规定,实行分类巡查监管,对于网格内的省控以上企业、省级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原则上应做到区(市)级每月巡查两次以上,市级每月抽查30%以上;对于市控企业,原则上应做到区(市)级每月巡查1次以上,市级每月抽查15%以上;对于网格内其他排污企业,原则上应做到区(市)级两个月巡查1次以上;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