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53亿元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

山东省财政厅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13年,山东省已累计下达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资金52.98亿元。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山东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推动大气污染治理20条政策措施,并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2013年,山东省级筹集资金11.7亿元,对造纸、水泥、焦炭、印染等12个工业行业的173家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关停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等。同时,积极筹集资金12.6亿元,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业企业能源管理示范建设、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补政策,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

有效改善能源供给结构,山东财政筹集20.4亿元,重点支持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公共领域和工业锅炉领域示范推广、光伏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山东省级安排2亿元,用于79个电力、水泥行业脱硝改造,以及电力行业脱硫再提高、烟(粉)尘再提高工程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


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山东省级筹集资金3.89亿元,引导各方面加快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进程,加大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推广力度。

采取切块下达方式,山东省财政安排2亿元,由重点城市统筹用于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污染源治理、黄标车提前淘汰、城市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山东省级筹集3900万元支持大气环境治理监测系统建设,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大气质量监测体系运行经费,以及大气污染治理规划编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