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

继12月16日首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拍顺利完成后,广东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昨日,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广州正式鸣锣启动,作为交易平台的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同时揭牌。
仪式现场,首批排污权交易采用政府定向出让的形式,分别由江门市政府与台山电厂二期和新会双水电厂,湛江市政府与京信东海电厂和雷州电厂签署排污权交易协议。出让标的物为SO2(二氧化硫),交易价格为省物价局核定的有偿使用基准价1600元/吨·年,总交易量(按2年计)为13023.4吨,总交易额为2083.7万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新会双水电厂签订了每年600吨的排放额,该公司总经理李玉忠说,作为新会最大的发电企业之一,有责任通过排污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希望排污权交易尽快铺开,更好地通过机制推动整个行业升级,推动落后产能淘汰。
“十二五”广东省污染减排目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减排任务艰巨。省社科院环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赵细康指出,排污权交易启动标志着广东环境资源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开始发挥作用,将有效提高资源配置和污染减排效率,促进企业排污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监督排污行为。
今年初,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明确试点范围内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需通过市场购买、政府出售等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现有单位因减排产生的富余排污指标,可以进入排污权市场进行交易。
省环保厅介绍,在全省范围内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因子为SO2,试点范围是全省年排放量100吨(含)以上的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和900多家现有排污单位。而COD(化学需氧量)则在限定流域范围开展试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试点期间,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省环保厅负责人说。
今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也将启动。赵细康表示,广东省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两大交易在本周陆续取得突破进展,是我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落子,其将企业外部性成本内在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