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自2011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科学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确立了全市“十二五”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通过实行区域限批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制度,目前,烟台全市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18.1立方米,非农业取水用户计划用水实施率达90%以上,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在基本建立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2013年烟台市又出台了《烟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烟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进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新阶段,对全面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目标有着重大意义,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