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结合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适时调整限行措施

 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19日电 据兰州晚报报道:自11月17日在中心城区启动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后,兰州市机动车尾气产生的污染物明显减少,其中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均有所下降。这是记者从18日下午召开的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今年入冬后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规定,提前入手,从多个方面制定方案,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其中包括了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预案。11月13日至15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指数)连续3天超过101,PM2.5日均浓度超过0.075毫克/立方米。同时,据气象数据表明,从11月14日起我市早间逆温厚度逐日明显增加。同时,未来5—7天,兰州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综合研判,已达到兰州中心城区启动实施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的条件。

  从11月17日起,兰州按预定方案启动了中心城区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主要限行核载不足9人的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限行,城市客运出租车仍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定。同时,为保障限行期间市民的正常出行,公交集团增加了100辆运营公交车,并对25条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延时30分钟。

  据统计,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实行后,对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效果明显。11月17日,兰州二氧化氮为0.031毫克/立方米,较11月16日下降0.005毫克/立方米,下降13.89%;细颗粒物(PM2.5)为0.140毫克/立方米,较11月16日下降0.011毫克/立方米,下降7.28%。11月18日,我市二氧化氮为0.030毫克/立方米,较11月16日下降0.006毫克/立方米,下降16.67%;细颗粒物(PM2.5)为0.136毫克/立方米,较11月16日下降0.015毫克/立方米,下降9.93%;一氧化碳为1.362毫克/立方米,较11月16日下降0.553毫克/立方米,下降28.88%。

  下一步,兰州将结合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情况,统筹进行调度,继续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在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的同时,将结合污染物指数、逆温厚度、风速等气象情况,科学进行预判,适时调整机动车限行的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