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大气防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后,甘肃省武威市环保局多次召开贯彻“国十条”会议,分析当前大气污染面临的形势,对照“国十条”,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强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创新和生态保护结合;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实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促进市区、县城、集镇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一是编制了《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制定出远、近期目标。近期目标: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改善能源结构,加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3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8天,优良率达到90%以上,稳定达到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2014年巩固达标成果,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2015年空气优良天数347天以上,优良率达到95%。2015城市降尘强度达到20.51吨.月/平方公里,比2012年下降5%;水泥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强度比2012年分别下降5%,5%,5%。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远期目标: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保持在2015年水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0.065mg/m3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25mg/m3,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25mg/m3;细颗粒物达到省上确定的目标以内。到2017年城市降尘强度比2012年下降20%;水泥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强度比2012年分别下降30%,30%,30%。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1%。

  二是加大污染源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1.实施燃煤小锅炉整治。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工程,对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燃煤小锅炉进行取缔淘汰,对超标排放的燃煤小锅炉全部进行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依法淘汰关闭,彻底解决燃煤小锅炉超标排放问题。 2.加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工业窑炉要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3.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性的加油枪,2014年底前城区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4.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城区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70%以上,2017年达到90%。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5.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争到2017年底前武威城区内酒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6.加快我市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步伐,进一步减轻燃煤烟尘污染。7.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露天焚烧沥青、秸秆、电线、油毡、皮革、橡胶、塑料、垃圾、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废弃物。

  三是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拟建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或环境问题突出难以解决的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审核,降低单位产品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绿色生态屏障。紧紧围绕核心区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金色大道沿线、中心城区、重点建制镇的突出的水环境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同时,加强对建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确保达标运行。继续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建立生态绿色屏障。

  五是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将臭氧、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全面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大气污染预警防控方案,全社会协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实行集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