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投入52.98亿元治理大气污染

据山东省财政厅统计,今年我省已累计下达52.98亿元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资金,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改善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防治以及大气环境治理监测系统建设等20条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据统计,今年我省共有12个工业行业的173家企业遭淘汰关停,包括造纸、水泥、焦炭、印染等落后产能,以及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等。同时,省财政筹集了12.6亿元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业企业能源管理示范建设、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补政策。

省财政还安排资金20.4亿元,重点支持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公共领域和工业锅炉领域示范推广、光伏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据了解,2013年,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用于79个电力、水泥行业脱硝改造,以及电力行业脱硫再提高、烟(粉)尘再提高工程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

为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省财政厅建立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推广财政补贴政策。据了解,2013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89亿元,加快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进程,加大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推广力度。还落实2亿元由重点城市统筹用于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污染源治理、黄标车提前淘汰、城市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另外,为有效监测大气污染物,省级又筹集3900万元,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大气质量监测体系运行经费,以及大气污染治理规划编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