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客户与代理商之间,已经货款两清。仪器过了保修期,代理商的保修责任也已经免除,可以说客户与代理商已经毫无瓜葛了。
客户与仪器厂家之间,虽然仪器已过保修期,但客户有要求付费维修的权利,仪器厂家有收费维修的义务。客户与仪器厂家,一荣皆荣,一损皆损。
代理商与仪器厂家之间,有协议、合同约束。代理商拖着不付货款,仪器厂家不去对代理商进行追讨,仲裁,打官司,反而对客户下狠手,真是奇哉怪也。
客户的货款进了代理商的口袋,那就是代理商的事。代理商的口袋里装着仪器厂家的货款,那还是代理商的事。
这么点事还扯不清吗?
为了区区一台机器的货款,罔顾几十台、几百台仪器的潜在市场。
小学生都会做的算术题,还算不过来吗?
要求对代理商已无约束力的客户,去约束代理商的行为,这是无知,还是幼稚?只知道损害客户的利益,却不敢动代理商分毫,这算是欺软怕硬了吧。
恕我驽钝,无法理解某仪器厂家这样的逻辑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