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所谓的商务问题是布鲁克公司说没有收到一分钱货款。
具体情况是:
我们国内厂家买仪器因为不能支付美元或者想分期付款(即预付款、到货款、调试款和质保金),而国外的仪器上都是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所以要找贸易商垫付货款,而贸易商拿点。
现在的情况是:
我们跟贸易商签的是买卖合同,跟布鲁克签的是技术合同,该代理商也是有布鲁克的授权的(代理商是布鲁克推荐的)。仪器的到货和安装,包括后来的故障上门都没有问题。但是后来布鲁克一直讲他们没有收到一分钱,所以仪器故障他们不维修。但是激光器是布鲁克卖给我们的,但是安装他们不做,付费也不行。
但是我奇怪的是,技术合同是布鲁克销售签的,仪器也到货了,安装也做了,他们怎么会一分钱也没收到?再说,即便他们没收到钱,他们也应该跟报案,而不是不履行服务合同。
但是他们拖在这里,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而且,靠打官司的话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了。
这里我们公司也有一个教训,大家无论是签技术还是商务合同一定要有红章,我们这边因为信任国外的公司,有些技术合同是传真合同,法律效应会弱很多。不要相信国外签字作数的话,因为打官司是在国内的,公章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