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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理解的。
1.在稳定性考察中,需要对光照,温度,湿度,放置方法,容器表面情况进行影响因素考察。如果考察下来光照的影响属于主要影响因素的,那么在长期稳定性的时候就不用做光照了,包装包好就能做长稳。
2.对于考察下来光照的影响属于次要影响因素的,那么我认为就需要做一下不带包装的长期稳定性考察。模拟不避光的存放条件,考察在试剂柜中长期稳定性。以对今后的药品保存起到一个指导作用。
3.如果说一个药品在光照强度300勒克斯时的有效期是1个月,而另一药品在光照强度300勒克斯时的有效期是1年,那么大家认为后一种产品需要做带光影响因素的长期稳定性实验吗?后一种产品的货架期定义为多久比较合理呢?
这就是我所说的弱光敏感和强光敏感的意思。不知道大家能接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