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求助】含量均匀度计算方法问题
在中国药典附录有关“含量均匀度检查”项:凡检查含量均匀度的制剂,不再检查重(装)量差异。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10片(个),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每片以标示量为100的相对含量X,求其均值X和标准差S以及标示量与均值之差的绝对值A(A=│100-X|);如A+1.80S≤15.0,即供试品的含量均匀度符合规定。
有点不太理解“以标示量为100的相对含量X”中相对含量X如何计算,我的理解如下(举例)
有一片剂,其标示量为10mg,我测的8片的含量分别:7.7、7.8、7.9、8.1、8.2、8、7.8、7.2、7.9、7.6,那么它的相对含量分别为:(7.7/8)*100=96.25、97.5、98.75、101.25、102.5、100、98.75、90、98.75、95.
然后分别计算它们的平均值=98、标准差S=1.2,A=100-98=2,则A+1.8S=2+1.8S=4.16<15,则含量均匀度符合要求,请问我这样理解与计算是否正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