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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要求一出,所有在申报的大家都站在了几乎原点上。要么精制,要么买注射剂的,只是注射剂没那么容易达到啊,那么怎么做?
1制剂厂自己造个精制车间。要不要领GMP证书,怎么能领到?因为你本来就没生产原料药,怎么能领到gmp证书?但是不领证书岂不是非法了?
2叫第三方帮你精制,拿了有批准文号的东西叫第三方精制,精制到什么程度符合什么法规要求?有文号的东西再精制出来岂不是没文号了?谁来监管?企业自己?
3原料药厂自己精制,原料厂增加了一个精制工艺,岂不是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了?要申报变更了吧?哪能擅自改啊
所以以上关于精制的三条都存在符合GMP的真空地带。怎么办?
原料厂自己报个注射级别的吧?洁净级别,纯化水,无菌控制都要到位,哪有这么多具备这么多条件的原料厂。还有,我按照补充申请报,还是按照新文号报?等改造好,报好,估计黄花菜都凉了吧?
前面三条咨询了CDE好几次,没人回答得出,关于GMP的真空地带了,不符合GMP了该怎么办,让问安监…………
全国有注射级别的原料数量估计不会上百的,还不包括重复品种。现在CDE自己也没有一把统一的尺子说怎么做最好,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