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分的检测(一)

关键词:粒度标准物质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盒  兽药残留检测  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样品
灰分即指食品灼烧后的残留物。灰分的测定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总灰分、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酸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等。
1.样品的处理
可采用测定水分后的残留物作为样品。果汁、牛乳等含水较多的样品,先在水浴上蒸干;含水较多的果蔬及动物性食品,用烘箱干燥(先在60~70℃,然后在105℃);富含脂肪的样品可以先提取脂肪,然后分析其残留物。
试样称重如下(参考):
鱼制品(按干物质计):不少于2g
谷类食品、牛乳:≯3~5g
糖及糖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5~10g
果汁:25g
鲜果或罐藏水果:25g
果酱、果冻、脱水水果:10g
2.操作条件的选择
①灰化温度:灰化温度因样品而异,大致如下:
糖及糖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及其制品≯525℃
谷类食品、乳制品(奶油除外)≯500℃
鱼、海产品、酒≯550℃
②灰化时间:对于一般样品,灰化时间没有严格规定,要求灼烧至灰分呈全白色或浅灰色并达到恒重,一般需2~5h。但也有例外,如谷类、茎秆饲料,规定600℃灼烧2h。
对于难灰化的样品:
①可以灼烧,冷却后的样品加入少量水,研碎,蒸去水分,干燥再进行灼烧,必要时重复以上操作。
②可以加入硝酸、乙醇、碳酸铵、过氧化氢等,因其灼烧后完全消失。例如,灰分中杂有碳微粒,冷却后可逐滴加入(1:1)硝酸,约4~5滴,可加速灰化。
③加如氧化镁、碳酸钙等不熔物。但注意要做空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