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大这样的跨接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公司的消防水系统与循环冷却水系统(间冷开式)使用一根管线跨接,使用阀门控制。循环水系统为自有装置,运营维护由公司负责;消防水由外单位提供,可利用阀门隔断。跨接线这个提议是管理层提出来的,设计图中没有这一项。管理层的考虑是:现场打扫卫生需要用到消防水,可临时由循环水系统提供。查阅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GB 50648-2011,第3.1.9条: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塔下集水池及吸水池不应兼做消防水池,这个条款属于强制条款。我的疑问是:这样的跨接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个人认为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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