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及监管对策的研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及监管对策的研究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食用产品质量不高、专用产品不足等几大问题,需要采取对策对其全过程及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管。
    农产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食用品质量不高,主要是早籼稻、东北春小麦、南方冬小麦等品质较差,加工转化比较困难。二是专用产品不足,主要表现在专用小麦,如硬质面包小麦、软质饼干小麦、优质啤酒小麦等产量不足,仍需大量进口。三是卫生安全状况不理想,主要是一些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如大米、小麦的金属残留超标,油菜籽、花生的乐果残留超标,茶叶的氰戊菊酯残留超标、蔬菜的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残留超标,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不当,致使一些有害成分残留于肉食及部分水产品中,对人体构成潜在的危害。四是农产品中掺杂使假,甚至掺进有害物质,影响农产品品质和人身健康。
    笔者认为,造成这些质量安全问题有以下六方面原因:一是产地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的排放或用污水灌溉农田,从水、土、气等多个方面对土壤侵袭和污染,这会使土壤中某些重金属元素含量偏高,从而造成部分农产品有害成分超标。二是高毒、剧毒农药过量使用,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氮素化肥使用比例偏高,土壤中易生成亚硝酸盐积累,影响农产品的品质。四是兽类、饲料添加剂、消毒剂等使用不当,造成肉类、水产品中含有有害成分。五是缺乏严格的生产技术标准、检验检测制度和监督机制,致使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六是社会诚信的缺乏。一些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只图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难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农业生产管理必须由偏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安全管理转变,农产品销售也要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因此,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迫切任务。近年来,由于受一部分农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产品出口受阻,被拒收、扣留、退货、销毁等现象时有发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对“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管。
    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管。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农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和依据,逐步实现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农产品国际质量标准研究,以适应农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监管。净化产地环境,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强化农产品投入品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和加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化制度,积极扶植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要求调整农产品产业结构和布局。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流通监管。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一要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对生产出的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行标识管理,发展品牌农产品。二要建立监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准进入流通市场。三要实行标识管理制度,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即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者。四要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监管。统一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机构和自律检测机构。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承担检测执法任务。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也建立速测站,主要是开展自律性检测,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中介性检测中心;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丰富检测手段,充实检测力量,提高检测能力;严格把关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统一检测标准,做到检测结果互认;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其检验检测水平;推广速测技术,让广大消费者充分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进行监督。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并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查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理,从而依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