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构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作为“中国蔬菜之乡”,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过完善制度、健全体系,构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投入品监管制度。制定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镇包村、干部包农资门市部农资质量的责任制。对农资销售建立了定点经营和购销登记制度,对经营户全部建立排查档案,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等行动,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同时,市政府每年设立10万元专项举报奖金,对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二是完善检测制度。建立了以田间检测为主、市场检测为补充的药残检测制度。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市基地和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检,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基地和市场不定期进行抽检,村头地边市场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全部进行普检,确保入市蔬菜质量安全。出台了《蔬菜质量定向定位检测实施方案》,不定期抽签选择两个镇的两个村,对基地和市场进行普检。农业部门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信息,建立检测结果通报和追究制度,及时追根溯源,跟踪执法。 三是完善基地准出制度。农业部门设立基地认定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坚决不予申报。蔬菜生产者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办理产地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对销售不合格蔬菜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四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村头地边市场等市场和蔬菜销售组织、个体购销者等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凡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蔬菜,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 五是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配备了工作人员。村一级建立了村委负责制,村两委成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市、镇、村三级全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监管体系。 六是健全完善蔬菜标准体系。制定《寿光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汇编》和《寿光市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手册》,将蔬菜生产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先后推广了35项农业技术标准,全市14万户菜农以及40万个蔬菜大棚都建立了电子或纸质档案。 七是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全市14个镇(街道)、576处批发市场全部设置了蔬菜质量检测室,形成了检测网络。市、镇(街道)、企业、市场共同投资504万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监控与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市613处检测室全部纳入视频监控和检测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和预警。八是健全农民合作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 九是健全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寿光农业信息网,设立农村信息网络服务站,通过网络视频服务等形式,向农户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以市农技培训中心、镇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和村综合服务大院作为培训基地,开展30万农民科技大轮训工程。市政府与科研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