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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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HJ 2.1-2011 代替HJ/T 2.1-1993 2012-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 2.1-93)的修订。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 2.1-9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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