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5月13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关情况及环境保护部工作方案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通过银川市等6个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的审核意见,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和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的审核意见等。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和供应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年底,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以上,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仍将不断增长。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明显。2003年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对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推动电力行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0%,一批现有火电厂结合技术改造安装了低氮燃烧器,各种可应用于火电机组的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器相继涌现,为提高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提供了技术支撑。

  会议指出,为更好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重点加大了对火电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制力度,收严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指标。新标准实施后,火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可实现较大幅度削减,对推动我国“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该标准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关情况及环境保护部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党中央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促进“十二五”规划落实的有力举措。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说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体现了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寄予厚望。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组织实施好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地进一步重视环境保护,突破一些关键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好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使环境保护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银川市、徐州市、聊城市、东莞市、上海市青浦区、临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的审核意见;原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大唐国际克旗日产1200万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长输管道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原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意见;原则通过顺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向德国出口电镀污泥、济南界龙科技有限公司向德国出口电镀污泥、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向新加坡出口废剥离液的申请审核意见。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工作规则》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出席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