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10月20日,牡丹江农委召开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从现在开始到11月20日,市农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该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牡丹江市农委、畜牧局、种子管理处、推广总站,农业信息中心和农业相关的龙头企业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宣传活动奠定了基础。活动期间,牡丹江全市将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平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农业副市长王育伟将于11月1日在电视上做专题讲话。同日,在文化广场举行集会宣传活动,届时将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做宣传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并散发1万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单。目前,市农委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信息发布到牡丹江市农业信息网上,其它宣传活动正紧而有序地开展,各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作宣传板等宣传工具,并组织人员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该法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应用到日常工作当中,做到依法执法。   据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2006年4月29日通过的,定于2006年11月1日将正式实行。该法的实施标志着今后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我国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为保证该法在牡市顺利实施,市农委号召各级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