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17日一审

重庆要在3年内节约下120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如此大缺口如今将被作为节能指标分解到各个区县,如果完不成指标,区县工作考核就可能不及格。

    《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昨日进入一审,组成人员大半要求加大对资源高耗能者的约束。今后,高耗能单位可能担负更高的资源使用费。

    节能指标纳入区县考核

    草案规定,市政府将区域性节能指标分解下达给区县政府,并纳入目标进行考核。全市要在3年内实现能耗比“十一五”下降20%。根据各区能耗基础分配定量,如果完不成,区县工作将可能不及格。与此同时,这个指标还将被分配到各个重点用能单位,同样实行考核制,节能指标完不成将被责令整改。

    瞒报谎报数据将受重罚

    “草案中对谎报瞒报用能数据的,处罚太轻了。”在草案里,谎报瞒报数据的最高要被罚1万元,但组成人员却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应该按照相关统计法规来处罚,而统计法中关于谎报瞒报的惩罚,最高达到了20万元,且还要追究其他责任。

    高耗能将担负高费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收费政策,重庆也正在为制定阶梯资源使用费展开大量调研论证,此次起草节能条例,组成人员同样提出对高耗能单位应该采取差别收费价格管理,比如高耗电能的单位需要支付高额电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