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德岛州将儿童珠宝标准列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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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罗德岛州将儿童珠宝标准列入法律
日前,美国罗德岛州将儿童珠宝标准ASTM F 2923-11《儿童珠宝首饰消费品安全标准规范》列入法律,罗德岛州也成为美国第一个将该标准列入法律的州。这意味着自2012年12月18日起,供12岁以下儿童必须强制符合ASTM F 2923-11的要求方可进入该州。

ASTM F 2923-11自2011年11月发布,是迄今对于儿童珠宝最为全面的安全标准,对于其中的化学品规定如下:

儿童珠宝产品的化学要求如下表所示:

  油漆或表面涂层 金属元件
(电镀或非电镀) 塑料件/聚合物零件 橡胶、玻璃、陶瓷或水晶装饰的零件及CPSC包含的其他材料
总铅 ≤90 ppm ≤100 ppm ≤100 ppm ≤100 ppm
总镉 -- ≤300 ppm(超标时,要进行萃取镉的测试) --
萃取镉含量 -- ≤200 μg(小部件)
≤18 μg(非小部件) ≤75μg(小部件)
≤18 μg(非小部件) --
镍迁移 -- 每周≤0.2μg /cm3(人体穿孔部件)
每周≤0.5μg /cm3(与皮肤直接且长期接触的部件) --   

油漆或表面涂层应用于儿童珠宝时,所含的重金属限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mg/kg 或ppm

锑 砷 钡 镉 铬 汞 硒
60 25 1000 75 60 60 500

此外,还对儿童产品的机械要求,标识等都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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