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销售“海进江”中转送货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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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销售“海进江”中转送货全面铺开
7月15日8时30分,南京三江口油库码头。随着汽笛一声长鸣,“凯瑞108号”油轮缓缓驶离码头,将1000吨油品送往江苏扬州港。至此,东北销售公司成品油“海进江”中转送货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和江苏五省全面铺开。

  由于受长江航道通航能力和长江大桥限高影响,3万吨级以上海轮无法进入长江内河,只能在南京下游卸船。沿江中国石油各销售企业需分别租库,接卸东北销售运抵的资源,再自行组织江上运力将资源运回自家分销库中。这一物流模式,运行效率低,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高。

  2011年4月,按照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提出的“效益最大、流向最优、费用最低、效率最高、损耗最少”的思路,东北销售深入研究物流优化问题,率先在湖南试点推行“海进江”中转送货工作,10月份开始在湖南推行。今年3月,东北销售将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和江苏五省全面开展“海进江”中转送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新的业务流程,东北的成品油资源经大连港下海后,直接进入长江航道运抵目标市场。无法进入内河的大型油轮则在南京三江口油库和金翔油库卸载,再由海运公司统一组织江轮开展二次起运,送货上门。从出厂、下海、进江一直到抵达地区销售公司的分销库,油品运输的各个环节都由东北销售集中管理。从海运到江运,整个水上运输工作由海运公司一家负责。

  截至7月1日,东北销售完成中转送货总量80.75万吨,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减轻了沿江销售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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