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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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确保“新36条”实施细则落到实处、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工作等作出了重要部署。这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经济“稳增长”目标,将发挥有力的指导作用。

无论是世界发达国家还是国内发达地区,都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成为提升实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继续处于深刻而复杂的调整变化之中,世界经济全面复苏依然是一个长期艰难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想方设法改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投资、激发企业活力,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还要着眼于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初现端倪、全球正在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这一重大背景。应对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就要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对产业和产品的技术创新最为敏感,由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和创新,才能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真正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及时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加快产业升级。

我们一定要看到,无论多么严峻的形势,无论多么激烈的竞争,都挡不住创新的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产品。只有创新,才能抓住机遇,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创新,企业才能发展,国家才能兴旺发达。我们要高度重视各类企业的科技发展与创新,并着力为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供条件、铺路搭桥,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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